东方学院与泰安双创大厦签订共建
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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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5月10日,东方学院与泰安双创大厦合作签约暨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和人才项目研发基地揭牌仪式举行。东方学院院长宫淑瑰与泰安双创大厦总经理于连芳签订合作协议,泰安市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孔祥湖、宫淑瑰、高新区科技局副局长唐秀芹、于连芳为东方学院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和人才项目研发基地揭牌。
  东方学院党委书记耿金波指出,与双创大厦合作共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和人才项目研发基地,是东方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走出校园、贴近社会的又一新尝试,也是学校健全完善创新创业教育的具体措施,对于帮助学生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有重要意义。期待双方以协议签署为契机,建立更加有效的沟通合作机制,开展全方位多领域的互动和交流,充分发挥人力、财力和资源优势,为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提供资金、政策和平台支持,让创新创业精神在大学校园里蔚然成风。
  按照协议,东方学院将根据教学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要求,与泰安双创大厦共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校方派学生到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参加培训和创业,双创大厦提供场地、设备和创新创业服务,根据学生创新创业的内容和项目、课题给予适当的培训和指导,并派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创业指导,以保证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习创业板块的内容,为毕业后自主创业奠定良好的基础。泰安双创大厦根据自身场地优势和发展的需要,可承接东方学院的培训和会议服务,为校方提供信息咨询、创业指导和培训服务。(东方学院 王学敏)